俾斯麦建立世界最早的社保制度 是福利国家创始人
“铁血宰相”俾斯麦的温柔面首先为工人建立了社会保障福利制度
俾斯麦(德语:Otto Eduard Leopold von Bismarck;1815年4月1日-1898年7月30日),德意志帝国首任宰相(1871-1890),人称“铁血宰相”、“德国的建筑师”及“德国的领航员”。
1866年俾斯麦发动了普奥战争并取得胜利。后任德意志帝国宰相兼普鲁士首相。俾斯麦靠“铁血政策”自上而下地统一了德国。他对内颁布《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残酷镇压工人运动;对外力图运用联盟政策,确立德国在欧洲的霸权。1890年3月被德皇威廉二世解职,被封为劳恩堡公爵。此后长住汉堡附近的弗里德里希斯鲁庄园,1898年病逝。著有回忆录《思考与回忆》。
头衔称号
1865年 – 1871年:高贵的俾斯麦-顺豪森的奥托伯爵。
1871年 – 1890年:高贵的俾斯麦亲王。
1890年 – 1898年7月30日:高贵的俾斯麦亲王,劳恩堡公爵。
“当代的重大问题并非通过演说和多数派决议就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来解决。”——这句话是1862年,奥托·冯·俾斯麦成为德国首相时的演讲宣言。
“铁血宰相”奥托·冯·俾斯麦,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他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结束了德国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局面,完成了统一德国的重任,因而他又被人称为“德国的建筑师”。
不过,若只是军事方面的才能,俾斯麦很难达到“德国领航员”的高度。
正如苏联历史学家叶鲁萨里姆斯基对俾斯麦做出的评价那样,俾斯麦除了是统一德意志的功臣,他还是德国由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推动者:“(指俾斯麦)不仅仅是1848年不彻底的革命的掘墓人,同时也是这场革命的遗嘱执行人。”
>【注:1848年欧洲爆发了一场席卷整个大陆的革命运动,这场运动的主角是平民、工人和资产阶级,他们联合起来要求当时的封建君主们能够推行民主政治,让国家由封建专制朝着民主、自由和平等的方向发展。】
我们现在所享受的社保福利,便是俾斯麦社会改革的一大成果:社会保障制度,最早由俾斯麦建立。
作为一个保守的专制主义者,俾斯麦镇压了19世纪80年代的社会民主运动,但为了安抚劳工阶级,维护社会稳定,他通过立法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和医疗保险制度及社会保险。
福利国家的概念出现于战后1945年的英国,它倡导“普遍受益”,强调全民(不仅限于穷人)都应从社会保障制度中受益。不过,其最初的灵感和雏形,却具有讽刺意味地来自那位统一了德意志的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作为一个保守的专制主义者,俾斯麦镇压了19世纪80年代的社会民主运动,但为了安抚劳工阶级,维护社会稳定,他通过立法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健康和医疗保险制度及社会保险。
现代福利国家最重要的设计师则是英国的贝弗里奇勋爵,他于1942年发表《社会保险报告书》(亦称《贝弗里奇报告》),提出建立“社会权利”新制度,包括失业及无生活能力之公民权、退休金、教育及健康保障等理念。现今人们耳熟能详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障社会,便是他首次描绘的。
社会保障制度对一个国家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它关系着国家的稳定。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国家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听从民生的诉求,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救助传统。德国在当时就具备了这样的基础,因而,德国才能够成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先驱
19世纪后半叶,德国一直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它虽然不是第一个迈入工业化革命的国家,却是第一个颁布社会保险法的国家。这与它当时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基础都有着巨大的关系。
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德国抓住了先机。以俾斯麦为首相的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成立了德意志帝国,建立起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度。到 19 世纪 90 年代初,德国已完成了工业革命。这使得德国的经济迅猛发展,给德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但工业化进程也带来了不小的社会问题,由于大批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去往城市的工厂劳动换取生存资本。随着工人群体的不断扩增,这些工人的失业,养老,医疗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由于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也日益加剧。他们不得不承受恶劣的劳动环境和微薄的工资,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而陷入惶恐不安的生存困境。许多家庭苦不堪言,很多离异的妇女和孩子也不得不被迫进入工厂,他们的健康状况十分堪忧。童工和女工不得不卖力工作以养活自己,然而他们的工资还是低于男性。
以俾斯麦为首的封建政党因而看到了资本阶级的弱点:他们虽然吹嘘和工人拥有一样的利益,可实际上却是在压榨工人。因而封建政党在工人阶级中选择政治代表人,还办各种福利、办合作社、建立伤残基金会等,并着手制定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做法不仅打击了资产阶级,还麻痹了工人的斗争心。
1871 年德意志帝国统一后,俾斯麦成为帝国第一任总理。他开始真正着力改善劳动者处境。议会通过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涉及到了工人保险的问题,此外“陆海军人养老金和遗属救济法”要求雇主对工人的工伤进行赔偿。
除了政府的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工的权益,民间的慈善组织也开始行动。一开始是一些高位行业自发组织的救助活动,后来教会、社会团体等创办的收容所、孤儿院等慈善机构,也在从事救济贫民的活动。
后期容克资产阶级迫于压力和政治需要,将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国家立法体系。最早被提出的《意外保险法》揭开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序幕,工业企业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保险费由企业主承担三分之二,剩余的由工人支付。因意外事故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五个星期才能领到保险金,之前由疾病互助会负担。帝国银行办理一切事故保险。
而后,俾斯麦又提出了《事故保险法》和《疾病保险法》,除了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这两项保险法的适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涉及到海军和陆军中文职人员、农林业、建筑业、造船业等从业人员。
《养老和残废保险法》是最晚颁布的保险法,俾斯麦认为把一部分钱作为养老金发放给普通人,会增加他们对国家的忠诚度,因此一直锲而不舍的致力于养老保险法的制定。
劳动者利益得到保障,德国社保制度开世界历史先河
俾斯麦在统治时期提出了这三项保险制度,也就是《工伤事故保险法》、《疾病保险法》和《老年和残废保险法》。这三项法规构成了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三个重要支柱。
这三项保障制度具有系统性,完善性,为社会多种情况下需要保险的人们提供了全面细致的参考。而且几乎涵盖了全部的劳动人口。另一方面,这项法案还具有强制性,增加了社保制度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使贫困人口得到救助,社会免于受到动荡。
而且,社会保险的承担方式也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将社会保障制度分摊给各个责任者,强调个人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使得社保的基金来源更加稳定。到现在为止,这种社保制度还被许多国家沿用着。
社会保障制度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高度自治管理的原则,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主和劳动者共同构成,中央政府并不对此进行直接的干涉,各个保险机构需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利于增强社保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这样的社会保险制度不仅使得高度自治原则得到保障,同时也使得国家的宏观调控起到作用。既尊重了市场自由竞争的规律,又减轻了市场竞争给劳动者带来的风险。起到了十分良好的效果。
这些社会保障主义一开始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维持国家安定来制定的,但它的影响远不止这些。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了劳工参加工厂管理的共同决定权,这就使得劳资关系得到协调。给工人阶级带来了安全感。
另一方面,工人阶级意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他们不再追求以斗争的形式推翻资本阶级,而是去寻求一种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防止了整个社会陷入动荡不安的局面。
这种社会保障制度还给德国带来了大批的移民劳工,这些移民的涌入带来了劳动力,使得德国的经济能够迅猛发展。此外,由于这些措施保障了贫困人口的经济来源,提高了德国的平均人口寿命。
社会保障制度虽然一开始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矛盾激化下的一种产物,这种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在德国国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是世界各国为保险制度立法的一个依据。德国的创举制造了这个先例,将社会保险制度推向世界。
俾斯麦颁布了三条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构建起了近代世界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
1884年通过了《工人赔偿法》;
1889年实行了《伤残和养老保险法》。
俾斯麦出台的三条保障法,涉及当时德国社会所面临的五大社会难题:
当工人因疾病、年老,无法从事工作后,该怎么办?
当工人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后,一家人的生计怎么办?
企业主要求劳动者从事繁琐的工作,所支付的报酬远远低于其创造的价值,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的收入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企业主无故解雇劳工,致使其失业,劳工如何维权?
俾斯麦要求工厂雇佣的童工不得低于13岁,并且还应该让他们先完成学业任务,在每天工作时间上也不得超过10个小时。
如果工作需要付出很多体力,那么则禁止妇女和童工参与。
在因工作导致完全伤残或者死亡的问题上,俾斯麦规定伤残者每月可以获得其正常工资的2/3,死者家属能获得不超过其生前每月正常工资3/5的金钱。
工人如果得了疾病,且这笔金钱达到一定数额,那他可以在当地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由保险机构为其支付13周的医疗费用。
从俾斯麦的政策来看,他的着眼点,是希望通过建立保障制度解决劳动者的生存、养老,以及工作环境中遭受的健康受损、不平等和压迫问题。
三、俾斯麦福利制度的社会影响
1、俾斯麦致力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缓和了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的矛盾,维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俾斯麦制定的社会保险制度,伟大之处在于:它针对每一个人都关心的医疗、生存、社会补助、社会救济和养老等问题,都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案,且涵盖人群包含“全体德国人”。
这项制度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德国人民的喜爱,从1883年到1913年为止,参保人数便从300万人增长到了1450万人。
对于劳动者而言,自己只要交一点钱,以后便不用担心意外导致的工伤、疾病等原因,让家庭失去经济来源。
他们工作到一定年龄后,还可以领取养老金。这便等同于为那些因为年老体衰无法工作,还想过上稳定的生活的劳动者,提供了经济保障。
俾斯麦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这种方式对于解决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的矛盾,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
一方面劳动者的权益有了法律的保护,企业主给劳动者的基础待遇便会大幅改善,另一方面劳动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他们便不必为了争取权益和企业主发生冲突。
社会保障制度,让双方达成了一种双赢的局面。
2、俾斯麦福利制度改善了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为德国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德国的建筑师”俾斯麦,他不光完成了德国的统一,还亲手将德国建设成为工业总产值居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的辉煌地位。
德国能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引领者,便与俾斯麦社会福利制度创造的工作环境脱不开关系。
第二次工业革命兴起于19世纪60年代,当时德国正在进行三次王朝统一战争,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刚兼并了不少邦国,内部还不稳定的政权,还要一边应对工人阶级起义,一边占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先机,这已经涉及到了三项任务:攘外、安内、强国。
德意志帝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它的权力核心便是君王和宰相。“铁血宰相”俾斯麦需要做到的事情,就是如何维护住容克地主利益的前提下,还要让新加入的邦国和底层劳动者能够认可正在转型中的德国。
这个问题的破局关键便在于:如何让大家都获利?
劳动者需要的是改善工作环境,新加入的邦国人民则需要德国对他们的认同感,至于容克地主们他们则需要在时代的变革中摄取更多的利益。
俾斯麦想得很透彻,只要他能说服大部分容克地主和新兴资产阶级参与进自己的全民福利计划,他便能用这些福利打动劳动者和新加入邦国人民的心。
至于容克地主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只要国家稳定下来,市场迟早属于他们,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因为,当时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已经意识到,不能协调好与劳动者的矛盾,他们很难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直流发电机的发明人、西门子公司的创始人维尔纳·冯·西门子,他在俾斯麦弄出社会保障制度前,便已经花费大成本解决“企业社会保险”问题。
只是这种私人做的社会保险,不光针对范围狭小,其运营成本和公信力问题,都是足以让西门子这位天才发明家头疼不已的难题。
所以,当俾斯麦决心借助社会保险制度,来达成让三者都获利的目标时,他获得了包括政党领导、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共同支持。
正是在俾斯麦的努力下,德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迟到后,成功把握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工业生产力一跃超过英国,成为了欧洲首屈一指的工业强国。
3、俾斯麦模式的成功,为各国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参考经验,他推动了近代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俾斯麦福利制度是俾斯麦解决德国社会矛盾的一次积极尝试,他开创的近代社会保障体系,为各国制定社会福利提供了经验参考。
德国不是最先开始工业化的国家,它却在英国这位老大哥都拿工人运动束手无策的时候,交出了一份耀眼的答卷。
俾斯麦破局的方式,启迪了英法美等国,“社会福利制度”为他们解决社会矛盾问题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时至今日,俾斯麦建立的社会福利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政策。
总结
俾斯麦社会福利制度,是一种造福大众,功在千秋的政策,它借助大众的力量分担了劳动者“养老”“看病”的难题,提高了社会公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无形间,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了人与社会的羁绊,塑造了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大家庭。
俾斯麦与李鸿章 中国清朝和二战德国关系
最引起当时的记者和后人们兴趣的,就是他拜访俾斯麦。在场的各国记者进行了详细记录。
有意思的是,在曾经轰动英美的《李鸿章回忆录》中,记载了俾斯麦告诉“东方俾斯麦”李鸿章说,法国人可并不将“俾斯麦”一词视为任何恭维语,而且自己也难望得到“欧洲李鸿章”的称号。这段对话,十分传神,但《李鸿章回忆录》已确证系由美国记者曼尼克思伪造,因恐其或许引述自当时报道,我还遍查各国报纸,都难以找到其出处,估计很有可能是曼尼克思的个人创作。
俾斯麦这句真假难考的谦语,却真正道出了其与李鸿章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人。
梁启超认为李鸿章难以与俾斯麦媲美,“李鸿章之学问智术胆力,无一能如俾斯麦者,其成就之不能如彼,实优胜劣败之公例然也。虽李之际遇,或不及俾,至其凭借则有过之。人各有所难,非胜其难,则不足为英雄。李自诉其所处之难,而不知俾亦有俾之难,非李所能喻也。使二人易地以居,吾知其成败之数亦若是已耳。故持东李西俾之论者,是重诬二人也”。
在卑斯麦后期发展起来现代德国工人工资福利和假期
让人心动和惊叹的德国员工福利
德国人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
对德国人来说,工作是为了休息,休息往往比工作重要得多。德国目前的假期和工作日是等分的,工作178天,休息178天,休息的时间包括了:双休日102天,40多天的带薪假,圣诞节、万圣节、复活节等节假日累计可休20多天。
所以同学们可以充分利用假期回家,或者去欧洲旅游,或者工作多赚一些外快。
禁止节假日休息日上班
德国法律严格规定禁止招收童工,禁止让18岁以下的青年工人上夜班,禁止休息日和节假日上班。禁止让孕妇在产前六周、产后八周上班。同时,还要求,除每周休息两天以外,每个工人每年可以享受六周带薪休假。
当然因为德国人严格遵守休息日不工作的规定,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当你周末去商店空空如也的时候,商店会提示说:“我是人,我也有休息的权利。”
企业欠薪,政府垫付
在德国,一旦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则由政府先支付给员工。企业欠员工多少钱,政府就给职工多少钱,先让职工得到应得的报酬。接下来的事就是政府和违法企业之间的事。德国政府会出动警察局、检察院介入欠薪事件,最终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案。
所以拖薪欠薪之类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想要去德国的同学们大可放心。
职工工伤可获得赔偿
在工伤事故保险方面,职工无需缴纳保险费,一旦发生事故,由保险机构负责提供全部赔偿金。
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老板会面临巨大的赔款。
德国的机器大多都很安全。不安全的机器将会给老板带来更多的损害,所以老板不会在这方面偷工减料占便宜。
工资只加不减
在德国,工人工资的变动只能对工人有利,即只能加工资,不能减工资,即使企业破产也不能削减工人工资。
假如企业真的破产,那么最后一次工资就由政府支付。
大家只知道,德国建立了一个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像游乐时的安全网。以此公民的生存权利不受侵害。
当面临疾病、工伤事故、失业、残疾、衰老以及死亡风险的时候,这个体系也能保护人们安然度过危机。
享受优越的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方面,凡在失业以前三年之内交过至少360天义务保险的工作者,只需缴纳费用的一半,即可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你是一个有孩子的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可以领取最后工资的68%。如果不养孩子,则可领取最后工资的63%,但最多不能超过832天。而且在这2年零100天内,失业者无需纳税。
在医疗保险方面,一人缴纳保险费,其配偶和子女均有权免费享受这个福利,可谓一人交保险全家都享有(子女没有工作)。
在养老保险方面,凡年满6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60周岁的妇女,只需有15年缴纳过一半的保险费(相当于七年半的保险费),就有权利享受正常养老金,获得最后净工资的2/3,无论总统、总理或小学、幼儿园阿姨人人皆是如此。